
山东省
(国家事项名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国家基本编码:000168012004)
办理地点和时间
-
办理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事务区B08窗口
-
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0531-68966283
申请条件
-
受理条件
1、省以下各级政府部门立项审批的建设工程
2、涉及市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建设工程
3、涉及省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工程
4、涉及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建设工程
5、建设单位应事先聘请专业机构对工程用地范围可能埋藏文物区域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并进行文物影响评估。
6、凡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建设单位应事先聘请专业机构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和环境风貌影响进行评估,并制定保护设计方案。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地方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申请书 |
工程文物保护方案 |
考古调查勘探报告和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
材料类型 |
原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山东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