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事项名称: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用于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设施建设初审   国家基本编码:000107043000)
办理地点和时间
  • 办理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4楼投资建设区J25号窗口
  •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0531-82083128
申请条件
  • 受理条件 填写《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新(扩、改)建申请表》并附上申请表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新(扩、改)建审批表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版胶印装订 - - 申请人自备 山东政务服务网提供申请表空白模板 必要 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建设审批申请表.doc 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建设审批申请表.doc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原件 纸质 2 A4 - - 申请人自备 企业自愿申请 必要 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新(扩、改)建审批.doc 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新(扩、改)建审批示例样表.doc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