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和时间
  • 办理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窗口6-17号。
  •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45-11:45,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0531-88287300
申请条件
  •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 A4 营业执照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doc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docx 见申请表 内容填写完整 -
2.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或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农合社解散决议.doc 农合社解散决议.doc 符合法定形式 -
3.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清算报告.doc 清算报告.doc 符合法定形式 -
4.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证明 原件 纸质 1 A4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其他 人民法院 非必要 破产管理人证明.doc 破产管理人证明.doc -
5.清税证明材料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部门共享核验,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税务部门 必要 清税证明.doc 清税证明.doc -
6.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原件 纸质 1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非必要 报纸样张.doc 报纸样张.doc 国家批准发行的报纸 -
7.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 ⑴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⑵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营业执照 原件 纸质 1 A4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非必要 农合社解散决议.doc 农合社解散决议.doc -
8.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注销合作社(联合社)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复印件 纸质 1 A4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 非必要 - - -
9.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纸质 1 - 快递邮寄,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登记机关核发 非必要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docx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