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和时间
  • 办理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 省市综合业务A14号窗口
  •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0531-51761645
申请条件
  • 受理条件 (1)中央、省级、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经批准设立的广播影视集团(总台);经批准设立的其他中央广播影视机构及其他拥有节目内容资源独占优势的中央单位。 (2)符合国家付费频道业务发展的总体规划; (3)有可行性研究报告、频道专业化方案和产业运营方案; (4)有与从事付费频道业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设备及系统、专业人员和场所; (5)有与从事付费频道业务相适应的节目制作、审查能力和相关资源; (6)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和信誉; (7)有合作事项的,应当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9)付费频道开办机构持有《广播电视付费频道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申请书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2 - 快递邮寄,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
可行性报告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2 - 快递邮寄,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
安全传输与播出方案、技术方案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2 - 快递邮寄,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
筹备计划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2 - 快递邮寄,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