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事项名称: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   国家基本编码:00013203900Y)
办理地点和时间
  • 办理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1号楼3层 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 社会事务类B06窗口
  •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0531-51761640
申请条件
  • 受理条件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或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台,申请的电视剧剧目须已获得总局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申请表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 申请人自备 按照要求自行填报 必要 3.《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申请表(新).doc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申请表模板.doc - - -
书面申请报告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 申请人自备 按照要求自行填写 必要 申请报告.doc 申请报告 .doc - - -
编剧授权书 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 申请人自备 按照要求自行填写 必要 - 编剧授权委托书.doc - - -
合同或合作意向书 复印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内容进行增减 必要 影视剧拍摄合同模板.doc 合同或意向书.doc - - 1.申请材料需要加盖公章;2.申请材料不得涂改,如确需涂改,涂改处应加盖公章。
制作资金落实相关材料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按照要求自行填写 必要 资金落实情况.doc 资金落实情况 .doc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