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权责事项名称 | 中药配方颗粒上市备案 | 实施主体 | 省药监局 |
部门职责 | 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许可以及备案工作。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 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中药配方颗粒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中药配方颗粒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中药配方颗粒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对应责任事项 | 省级责任事项 |
实施层级及权限 | 省级 | 负责省内生产企业中药配方颗粒的上市备案管理。 | ||
追责情形及依据 | 药品管理法,《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