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清单

基本信息

权责事项名称 不符合法定条件从事水文活动的的处罚 实施主体 省水利厅
部门职责 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水量、水质实施监测;负责组织查处全省重大涉水违法事件,负责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对应责任事项 市级责任事项
实施层级及权限 省级,市级,县级 | 负责实施本系统跨区域、重大事项的处罚,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划分市县权限,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划分市县权限
追责情形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监察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实施清单

服务事项名称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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