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权责事项名称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实施主体 | 省自然资源厅 |
部门职责 | 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全省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全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 对应责任事项 | 市级责任事项 |
实施层级及权限 | 省级,市级,县级 | 建设项目批准机关的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受理预审申请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批准机关的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受理预审申请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批准机关的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受理预审申请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 ||
追责情形及依据 | 土地管理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