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权责事项名称 | 主要林木品种审定 | 实施主体 | 省自然资源厅 |
部门职责 | 组织、指导全省林产品质量监督;监督管理全省国有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监督管理全省林木种苗、花卉、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省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珍贵树木保护和转基因生物安全。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 种子法,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 | 对应责任事项 | 省级责任事项 |
实施层级及权限 | 省级 | 负责由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主要林木品种的审定。 | ||
追责情形及依据 | 种子法,《监察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