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权责事项名称 | 对农业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 实施主体 | 省统计局 |
部门职责 |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普查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 对应责任事项 | 市级责任事项 |
实施层级及权限 | 省级,市级,县级 | 负责接受并受理各级农业普查违法行为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负责接受并受理本行政区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负责接受并受理本行政区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 ||
追责情形及依据 | 《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