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权责事项名称 | 为申报出境的文物复仿制品出具文物复仿制品证明 | 实施主体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部门职责 |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文物出入境,代表国家文物进出境监管机构鉴定流通文物、进出境文物、刑事文物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 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 | 对应责任事项 | 省级责任事项 |
实施层级及权限 | 省级 | 负责为申报出境的文物复仿制品出具文物复仿制品证明 | ||
追责情形及依据 | 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