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权责事项名称 | 为射电天文台、气象雷达站、卫星测控(导航)站、机场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建设项目选址提供意见 | 实施主体 |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
部门职责 | 负责全省无线电管理工作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 无线电管理条例,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 对应责任事项 | 省级责任事项 |
实施层级及权限 | 省级,市级 | 负责全省跨区域相关项目选址提供意见,负责本行政区域相关项目选址提供意见 | ||
追责情形及依据 | 无线电管理条例,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监察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