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权责事项名称 | 宗教教职人员备案 | 实施主体 | 省民族宗教委 |
| 部门职责 | 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培养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 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 | 对应责任事项 | 市级责任事项 |
| 实施层级及权限 | 省级,市级,县级 | 负责对全省性宗教团体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实施备案、注销备案。,负责对市宗教团体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实施备案、注销备案;对拟报全省性宗教团体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审查。,负责对县(市、区)宗教团体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实施备案、注销备案;对拟报省、市宗教团体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审查。 | ||
| 追责情形及依据 | 宗教事务条例,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监察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